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67条解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新工伤保险条例67条解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67岁的环卫工因工伤能得到什么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赔偿11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按地方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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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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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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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前老工伤的政策?
与时俱进的法制中国!新法优于旧法!上位法优于普通法《工伤保险条例》是上位法!《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己受到亊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这就是最有力的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新工伤保险条例67条解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67条解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