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东处实施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广东处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2021广州最新工伤提交的材料?
  2. 广东省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是几个月呢?

2021广州最新工伤提交的材料

1、《广州市社会保险工伤待遇申请表》一式三份,由申请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表格网上下载)

广东处实施工伤保险条例 (广东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复印件;

3、《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广东处实施工伤保险条例 (广东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4、工伤职工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

5、被评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选择不保留劳动关系的,应提交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广东处实施工伤保险条例 (广东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广东省工伤员工停工留薪期是几个月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至于能否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根据伤残等级鉴定的情况来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东处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东处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