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赔偿金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赔偿金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社保是赔偿给职工还是用人单位?
1、工伤社保是赔偿给工人本人的。rn2、《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花费,按照国家限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rn(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花费和康复花费;rn(二)住院伙食补贴费;rn(三)到兼顾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rn(四)安装配置伤残***器具所需花费;rn(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本领判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rn(六)一次性伤残补贴金和一至四级伤残工人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rn(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贴金;rn(八)因工丧命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贴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丧命补贴金;rn(九)劳动本领判定费。rn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花费,按照国家限定由用人单位支付:rn(一)治疗工伤期间的薪水***;rn(二)五级、六级伤残工人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rn(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金。
工亡赔偿金是给个人还是单位?
工亡赔偿金给个人。工伤死亡赔偿金由谁支付:
2、若劳动者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按照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在购买工伤保险时,指定了受益人,因工死亡后的保险金,即由受益人获得
工伤伤残赔偿不是给个人的吗?
工伤待遇报销费用并不一定都是支付给劳动者的,如果医疗费用是由用人单位垫付的,一般由用人单位申请报销,相关费用划入用人单位账号。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一、工伤赔偿款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工伤赔偿金是身体意外伤残而获得的赔偿费,具有一定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应归伤残者本人所有,必须“专款专赔”,他人不得截留、分享。所以,工伤赔偿金是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工伤伤残赔偿当然是给受伤者个人的呀。工伤赔偿款属于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赔偿赔给个人。
至于赔偿多少,要看你评定的伤残等级,以及当地的个人可支配收入。赔偿内容包括,医药费,伤残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工伤赔偿是由什么部门来赔偿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工伤赔偿各项费用是由用工单位负责还是肇事者负责?
先说明一下,你在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和单位会根据实际情况划分责任,既然是对方车辆全责,那么你的所有医疗费用和误工费等都是由肇事车赔偿,具体超准由交通部门按规定执行,你单位没有赔偿义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赔偿金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赔偿金谁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