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人社工伤保险条例讲解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人社部工伤保险条例讲解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三条内容是什么?
  2. 工伤保险条例中合同制是什么意思?
  3. 工伤复核是什么意思?
  4. 工伤条例第三十三条内容?
  5. 工伤险,意外险,雇主责任险哪个赔付得多?有啥区别?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三条内容是什么?

职工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 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 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 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 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 位负责

人社部工伤保险条例讲解 (人社部关于工伤保险)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保险条例中合同制是什么意思?

合同制工指企事业单位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用工***,经劳动人事部门的审批,以签订用工合同的形式公开向社会招收的职工。这一用工制度叫劳动合同制。按这一制度招收的工人称为合同制工。

这是我国当前劳动制度一项重大改革,有利于消除“铁饭碗”、“大锅饭”的弊端,更好地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是适合生产需要的用工形式。合同工从招收录用、使用年限、生产(工作)任务、劳动报酬、组织管理、流动方式等到保险***,都另有一套与现行固定工不同的办法,一般合同规定,合同工到用人单位,实行3至6个月的试用期,期满后通过考试定级,其劳动报酬优于同级固定工。

人社部工伤保险条例讲解 (人社部关于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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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复核是什么意思?

是指工伤职工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修养后,对之前的工伤伤害作出重新检查、鉴定的行为。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8条的规定,有权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申请人主要包括:

人社部工伤保险条例讲解 (人社部关于工伤保险)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职工因工受到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经过1年后,职工如果认为自己的劳动能力已经低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规定, 并且给工作生活带来很大不便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此外,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的变化,对其供养的直系亲属的生活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职工劳动能 力的减弱或丧失,有可能导致由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没有了生活来源,同时增加了护理工伤职工的负担。

通过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改变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使工伤职 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减轻护理照顾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的经济负担,因此职工的直系亲属也有权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条例第三十三条内容?

《工伤保险条例》33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险,意外险雇主责任险哪个赔付得多?有啥区别?

我们都不知道,意外和明天不一定哪个先到。最好多买点意外险做为工伤和雇主险的补充,注意可以选择有身故,残疾,医疗,补贴综合保险。当然,在住院医疗理赔时,保险公司要先按照工伤医疗额度扣除之后,再报销余额部分。补贴是按住院期间天数计算,有时间限制。身故刚按照所买保险金额而定。三者各不相同,互相补充,多多益善。建议,可选择意外伤害医疗补贴综合险。

工伤险、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哪个赔的多?

众联劳务保险顾问为您解答:三者并不冲突,可同时理赔。

工伤险:

赔偿责任

仍有部分工伤赔偿责任需要用人单位自身承担。用人单位申领工伤保险金的次数也反映了该单位的劳动安全状况,可能会招致相应的行政处罚

意外险:

被保险人为企业员工,受益人为员工本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保险公司赔付后无法免除雇主的赔偿责任,不包含职业疾病

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

1,工伤险是根据社会保险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交纳一种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一种法定义务,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险,一旦职工发生工伤,将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是人身险的一种。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意外险,是单位对职工的一种***,保险人和受益人都是职工。一旦职工发生且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理赔事项,由保险公司向职工赔偿。但是意外险不能用来抵扣工伤保险责任,也就是说工伤职工在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可以获得意外险的赔偿,可以双份。

3,雇主责任保险,是财产险的一种。这种保险可以用来抵扣工伤保险责任中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赔偿的金额。这种保险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为用人单位而非职工。

综上所述,如果你要问哪一个保险赔偿的多,那当然是工伤保险对劳动者保护最为全面。而后两种保险属于商业险,保险公司当然是能少赔就少赔。如职工一旦在工作中受伤,应当按法律规定申报工伤认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企业为职工又上了意外险,那么可以要工伤待遇和意外险的双份,如果单位只是上了雇主责任保险的话,这种保险不能完全赔偿职工所受到的损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人社部工伤保险条例讲解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人社部工伤保险条例讲解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