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老人工伤保险条例18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老人工伤保险条例18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55到65岁工伤赔偿标准?
  2. 70岁的人能买工伤保险吗?
  3. 50至60岁工伤赔偿标准?

55到65岁工伤赔偿标准

首先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在康复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判定伤残等级,之后申请工伤待遇审核获取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老人工伤保险条例18条 (老年人工伤)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老人工伤保险条例18条 (老年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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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医疗费、护理费、交通食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费用外,评上伤残的工伤职工还应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老人工伤保险条例18条 (老年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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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在康复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判定伤残等级,之后申请工伤待遇审核获取赔偿。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收入状况确定。如已享受退休待遇此项没有(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 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 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级的话乘15年再乘0.2(

九)残疾***器具费 残疾***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以上就是根据规定对65岁老人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回答。

70岁的人能买工伤保险吗?

七十岁了你要买工伤险肯定还在上班,这种情况肯定买不了,对于七十周岁以上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关系,不在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如果在工作中受伤,按雇佣的劳务关系要求赔偿。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70岁以上老人已经到退休年龄不属于劳动关系,不能入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_a***_]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50至60岁工伤赔偿标准?

首先明确一点的是,工伤赔偿标准跟年龄没有关系,只要你在职并且单位投保了工伤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均可享受到工伤待遇,由工伤基金按规定支付。如果单位没有投保工伤险,所有费用由单位承担。赔偿主要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器具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伤残待遇,工亡待遇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老人工伤保险条例18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老人工伤保险条例18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