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17条的内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17条的内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雇主责任险报完了还能申请工伤吗?
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超出了一年的最长工伤申请时效,劳动部门就不会受理该工伤认定申请,该伤者也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完全可以
工伤保险是国家为保护受伤职工利益而创设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雇主责任保险是保险公司为转移雇主风险而开发的一种保险产品。工伤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
明明是上班中被伤,为什么领班不报工伤,却报意外险?
首先排除单位没给你参加工伤保险的可能,接下来,问题可能出在领班身上。出于年终奖等私人利益的考虑不给报。但如果能认定成工伤,之后所享受的待遇比意外险高得多。所以建议你自己去人社局以个人名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注意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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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正常情况,如果你符合工伤标准的,肯定报工伤好,建议你先了解下公司有没有给你上保险,你够不够的上工伤标准,然后再综合考虑公司的人文环境、前景、自己的待遇、工伤赔偿与意外险赔偿相差多大等,如你觉得还是要报工伤,建议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公司仍不愿给你申报工伤,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仲裁,申请按照工伤处理,希望能帮到你,也欢迎大家关注我们,具体工伤申报流程、材料、认定条件如下:
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在30日内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去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第一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 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 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 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不申请工伤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第二款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自己去申请工伤认定的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第一,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第二,发生伤害事故是在合理的上下班途中;第三,责任事故认定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第四,伤害是由于交通事故(包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导致。
首先上班时间受伤,只要不是故意的,或者醉酒导致的,肯定是工伤。其次,要看具体伤情,如果伤的不重,意外险也能得到赔偿,也没什么原则性问题,还能保持较好同事关系,以后工作好做。如果伤的很重,够得上工伤等级,就要衡量一下意外险和工伤赔偿哪个多,如果意外险比工伤赔偿少的多,就可以考虑***。单位不报工伤,受伤职工本人和近亲属都有权申报工伤。具体可咨询律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工伤认定什么情况下需要安监证明?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者或者其亲属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另外,还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二)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见证人的证人证言(2人)和证人工作证复印件,证言需证人签名并按指模。
(五)伤者或死者家属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申请工伤认定的还应提交:
1、律师事务所函。
2、伤者或死者家属的授权委托书。
3、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0日内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17条的内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17条的内容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