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三十八条内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三十八条内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劳动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2. 2021民法典劳动工伤法律法规?
  3. 工伤评残后复发还能享受工伤险吗?
  4.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劳动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为参加劳动保险的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缴纳比例由国家规定,并由用人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三十八条内容 (工伤保险三十八条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确保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保险条例三十八条内容 (工伤保险三十八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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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三十八条内容 (工伤保险三十八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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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民法典劳动工伤法律法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2021年工伤赔偿标准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执行,由工伤伤残的程度确定,例如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工伤评残后复发还能享受工伤险吗?

可以。

1.

工伤复发后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规定的工伤待遇。即医疗费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康复费用、***器具费等均可享受,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不能再享受。

2.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该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之中有明确的规定,具体来说,如果职员在入职之后,单位并没有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是入职后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的情形,职员可以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三十八条内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三十八条内容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