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二次手术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二次手术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自费二次手术后一块报行吗?
  2. 工伤赔付了二次手术费用?
  3. 工伤一次性理赔后,二次手术医保能报销吗?
  4. 工伤等级鉴定后,还能报销二次手术费用吗?
  5. 工伤二次手术费该谁出?

工伤自费二次手术后一块报行吗?

不行,

工伤保险条例二次手术 (工伤保险二次手术报销流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职工二次手术,应按旧伤复发规定办理伤残鉴定第一次手术后就可以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二次手术后,产生的医疗费在患者出院时,由医疗机构和工伤保险基金直接结算的,不需要劳动者申请撤销。

工伤保险条例二次手术 (工伤保险二次手术报销流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二次手术 (工伤保险二次手术报销流程)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工伤赔付了二次手术费用?

本人负责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之后,解除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关系终止,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是旧伤复发的补偿,再次手术费用自行承担。

湖北省民政

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河北省人民***

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三十五条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再次发生工伤的,应当按《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重新履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手续,并按新的认定和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一次性理赔后,二次手术医保报销吗?

可以去报销的

工伤二次手术后,产生的医疗费在患者出院时,由医疗机构和工伤保险基金直接结算的,不需要劳动者申请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果已经做过工伤认定,二次手术的费用不能用医保报销,还只能继续走工伤赔付。

工伤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进行一次性理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已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及用人单位赔付了,二次手术费用工伤保险也不予赔付。

工伤等级鉴定后,还能报销二次手术费用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退休前工伤认定,二次手术医药费用,符合规定的可以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二次手术费该谁出?

按受伤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二次手术,应按旧伤复发规定办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规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二次手术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二次手术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