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员工受到了领导的排挤?
  2. 劳动保障部令第18号有关规定执行?
  3. 社保是个人交费,工伤一般怎么赔偿?

工伤员工受到了领导的排挤?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基础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工伤保险条令第19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祝福!

劳动保障部令第18号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保障部令第18号是关于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已于 2003年9月18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颁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一条 为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授权,制定本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工伤保险条令第19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社保个人交费,工伤一般怎么赔偿?

首选确定两个问题,是否发生了工伤,有没有购买工伤保险?

第一个问题,是否发生了工伤,也就是说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工伤保险条令第19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对工伤认定有着明确的认定标准,最普遍的就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还有其他的也可以被认定的情况,具体可以查阅《工伤保险条例》。

关于赔偿,需要先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是单位去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如果单位不去办理,个人也可以去申请认定。

认定之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我的建议是除非是轻微伤,可以完全康复外,其他的尽量还是去做一下劳动能力鉴定。

认定和鉴定完之后,工伤产生的医疗费、伙食补助由劳动部门工伤保险承担,治疗停工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原来标准由单位发放,治疗期间需要护理的,也由单位承担。

如果劳动能力鉴定后,评定伤残等级的还有其他的一些待遇具体可以查阅《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个问题,有没有购买工伤保险,根据你所说社保是个人交费,正常情况下,你工作的话,应该由你所在的单位给你买社保,如果是你自己交社保的话,那说明你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因为工伤保险只能是以单位的名义替员工缴纳所以你没有购买工伤保险。虽然你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如果你发生了工伤,也不影响你享受工伤的待遇,首先你还是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去当地的劳动部门认定工伤,认定工伤之后,那么以上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

一、以个人名义缴费社会保险中不包括工伤保险,只有以公司名义缴费的社保中才包括工伤保险。如果出了工伤事故,需要赔偿的话,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二、不管有没有工伤保险,只有是在工作过程中受伤的,都可以到社保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待认定工伤后,还需要做工伤的伤残等级鉴定,然后再根据级别确定赔偿的数额,工伤一共有10根等级,只有达到伤残等级的都有赔偿,每一级的赔偿数额都不同,要根据本人工资、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等来确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