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重庆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重庆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条 参加工伤保险实行实名制。本市事业单位到住所地区县(自治县)、其他用人单位到注册地区县(自治县)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市外用人单位在本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地区县(自治县)参加工伤保险。
重庆市工伤管理条例全文?
重庆市工伤保险条例又名《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保险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该《办法》于2012年2月13日由重庆市人民***以渝府发〔2012〕22号印发。《办法》分总则、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管理和监督、附则7章57条,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渝府发〔2003〕82号)和《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管理暂行办法》(渝府发〔2004〕63号)予以废止。
重庆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办法?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级至四级不享受。因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工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优抚法》和《重庆市伤残军人优抚办法》,伤残军人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是根据伤残等级和伤残军人的户口所在地确定的。
重庆市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确定了不同的补助标准。具体的补助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以上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标准,具体的计算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者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重庆2020年六月工伤九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多少?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5000元/月×=45000.00元;
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7438元/月=2***52.00元;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9个月×7438元/月=66942.00元;
第2和第3项,参照《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渝府发〔2012〕22号)第三十六条。
重庆2020年六月工伤九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具体来说,它等于受伤职工本人9个月的工资。这个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所以,具体金额需要根据该职工的实际工资来确定。
请注意,这只是一般的计算方式,具体金额可能会因个人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2020年重庆市九级工伤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受伤职工本人月工资×9个月;2、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为前提)=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为前提)==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9个月;4、除以上各项赔偿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转院费用、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费等赔偿。具体为:(1)医疗费:按100%享受。(2)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国家规定享受,但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4个月,在此期间的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享受。(4)转院费用: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享受。(5)生活护理费:依据鉴定结论享受不同待遇分完全护理、大部分护理、部分护理三个等级。完全护理:按重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享受。大部分护理:按重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享受。部分护理:按重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享受。(6)***器具费:按国家标准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重庆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重庆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