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超过48小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超过48小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单位说工伤超过24小时未上报就失效?
1.单位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单位给工人申报工伤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必须24小时之内上报吗?
1.《工伤保险条例》中并没有明文的规定,要求事故发生之日起24小时申报工伤。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如果超出了一年的最长工伤申请时效,劳动部门就不会受理该工伤认定申请,该伤者也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
4.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工伤,停工留薪期超出规定期怎么办?
停工留薪期是指从业人员工伤后停止工作接受抢救和治疗的时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根据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从业人员发生工伤后,在接受工伤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待遇,按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计算。按此计算的原工资***待遇低于本地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按本地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计发。
因工伤病,经抢救于48小时后亡故,不能评工亡吗?
如果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伤,抢救超48小时无效死亡的,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为工伤,进而按工伤待遇享受工亡赔偿。
视频加载中...如果是工作中突发疾病,抢救超48小时无效死亡的,则无法认定为工伤,只能通过因病死亡处理。
肯定算是工亡,因为当时是在工作中,即使没有当时亡故,也应是工亡。当然,要看在什么单位及怎么样的老板,如果是在国企或是在行政单位,不用多说,肯定是工亡。如果是私企或是工地上且老板又小,可要打官司了,老板大的也好说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超过48小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超过48小时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