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23条释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23条释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员工上班期间打架受伤是否是工伤,如何处理?
  2. 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用工单位发生工伤如何处理?

员工上班期间打架受伤是否是工伤,如何处理?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第23条释义 (工伤保险法33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作期间打架不构成工伤,典型的破坏工作环境秩序,应该报公安机关处理。

什么叫工伤?工伤是在工作时间内,发生了一些意外,对工人身体构成伤害才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23条释义 (工伤保险法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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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被另一名员工打伤的,单位应该承担的责任要从两个层面分析。

一是员工因个人***而发生殴打的,由员工个人双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单位原则上没有法律责任,单位可以基于公司文化从人文关怀以及公司管理责任的角度承担一定的安抚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23条释义 (工伤保险法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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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如果员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被殴打的,则属于工伤,单位应该承担相应的工伤责任。所以对于公司是否要承担员工各项费用,关键在于双方打架的原因,是否与被害人的本质工作有关系。比如保安在工作中因为履行职责被打伤一般会认定为工伤,如果受伤原因与被害人的工作内容、职责等毫无关联,则打架受伤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只有合法地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才能认定为工伤。

上班期间被打伤是否属于工伤?关键看被打伤的起因。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等有关规定如果受伤者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费用外,受伤者所在单位还应该承担以下责任:

1、受伤者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受伤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受伤者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所在单位和受伤者个人以伤残津贴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受伤者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除从伤保险基金中享受相关补助外,所在单位还应给予以下补偿

一是保留劳动关系的补偿。受伤者保留与所在单位的劳动关系,由所在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所在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所在单位补足差额

二是不保留劳动关系的补偿。经受伤者提出,该职工可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应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金具体标准应符合所在省或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

4、受伤者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从伤保险基金中享受相关补助外,所在单位还应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金具体标准应符合所在省或自治区、直辖市人民***的有关规定)。

另外,如存在下列情况,所在单位应承担相关责任及给予相应赔偿

一是未缴纳工伤保险的赔偿。如果受伤者所在单位没有为受伤者正常缴纳工伤保险,所在单位应按照***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受伤者支付全部费用。

二是因生产安全事故引起的伤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如果受伤者是在生产安全事故中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还有权依法向所在单位提出其他赔偿要求。

不属于工伤,工伤的认定是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受伤,打架属于违反治安处罚条例,和公司没有关系,如果受伤严重直接找公安解决,走法律程序,公司不会承担任何责任,还有可能你违法了和你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就不要张这嘴了[抠鼻]

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用工单位发生工伤如何处理?

用工单位不具备用工资格属于非法用工,非法用工产生工工伤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赔偿的规定赔偿。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规定: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

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者童工所在单位支付。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23条释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23条释义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