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外地城乡养老保险转入天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外地城乡养老保险转入天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外地社保怎么转入天津?
一、到原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参保凭证》
二、提交社保转入所需资料,包括:
2.《医疗参保凭证》
三、转入所需资料齐备后,交给社保局办理转入申请;
四、可在资料提交社保局3个月后登陆天津社保网询合并情况;
跨省市流动就业人员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在津参保缴费后可以将外省市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转移到天津。如果我市户籍人员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应经市补缴会审小组备案确认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
养老保险的转移手续:参保人员跨省市流动就业前,到参保地社保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按规定提供***等证明材料。跨省流动就业后,在新就业地参保,提出接续转移申请。新就业参保地社保受理后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发出。原参保地社保收到《联系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划转等相关手续。
外地社保怎样转入天津?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外地社保怎样转入天津?
1、参保单位→社保中心
网上预约取号办理转外省,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所需材料:《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一式两份。在表格右下方空白处注明“本人同意将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转往外省市”。并由参保人本人签字确认,写明手机号。
时间地点:每月日,(预约时间为主)节***日除外;社保大厅柜台或分中心五险征缴岗
2、参保人→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养老: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与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医疗:将医疗《天津参保凭证》交与在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外地城乡养老保险转入天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外地城乡养老保险转入天津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