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等待认定时间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等待认定时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认定15天以后还没有回复消息?
  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依法按时将工伤决定书送达怎么办?
  3. 我工伤已认定,下次等待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做完再交涉吗?
  4. 请问工伤鉴定已经20多天了为什么结论书还没收到呢?
  5. 劳动局工伤认定超时怎么办?

工伤认定15天以后还没有回复消息?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作出鉴定结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最长不超过90日,请耐心等待。

工伤保险条例等待认定时间 (工伤保险等待期是什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工伤认定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其中,伤情复杂,涉及医学专业较多的,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后,在20日内送达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人力***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

工伤保险条例等待认定时间 (工伤保险等待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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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等待认定时间 (工伤保险等待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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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第十五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人力***和社会保障局不依法按时将工伤决定书送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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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机构未依法按时将工伤决定书可以去社保行政部门投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我工伤已认定,下次等待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做完再交涉吗?

谢谢邀请。这是必须滴。

如果单位比较守规矩,按正常手续为你办理工伤手续,并且理赔,那自不必说。但如果单位耍赖,不履行应尽义务,那你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也应该等你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下来,确定劳动能力等级后。

因为如果你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或向人民******,估计仲裁院或人民***的结论也是等待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下达后,再审理赔偿问题,一句话,因为赔偿没有标准,这个标准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等级。

但也并不是必须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下来后再交涉,你也可以先行向单位提出要求,给单位施加压力,一般情况下,单位了解工伤政策的话会考虑你的要求。实在不行,那就等标准下来后,该仲裁仲裁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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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发生工伤后,如单位不在三十日内向社保部门申请,那么员工应在发生工伤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社保部门结论是不承认是工伤,那员工应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当地***诉讼,社保部门认定工伤后,即发放工伤证,员工应在伤情稳定后向劳动部门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只有够伤残等级的工伤,社保部门才会一次性支付伤残赔偿金。现在的伤残等级是按GB一16180一2014工伤鉴定标准,员工可查看对照自己的伤情为几级伤残。伤残等级共分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伤残赔付地区有各地区的标准,伤残员工可查看,

请问工伤鉴定已经20多天了为什么结论书还没收到呢?

1、工伤认定是在递交材料后的60天内下达结果,如果事情清楚会再15天内下达结果。

2、劳动能力鉴定(伤残鉴定)是在递交材料后60内下达结果,期间需要通知员工进行鉴定。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60日内。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劳动局工伤认定超时怎么办?

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合法权益。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在其职工受伤后不积极履行这项义务,最终导致申请工伤认定超过时限,那么由此引发的后果和责任只能由用人单位承担。

我以前是在工地管理工地大小事务的,工地每个人只要是进入工地就得提交身份证信息让我登记上传到劳动局工伤处,如果超过一个礼拜没有写书面申请和工伤申请,那就等于自动放弃,其实这个东西很麻烦的,希望我的问题可以***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等待认定时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等待认定时间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