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中职工的概念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中职工的概念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为什么个人还得承担责任?
工伤是不追究劳动者责任的,当然***、自残、***、醉酒除外,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的,无论是否违章操作,都应认定为工伤并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核算伤残赔偿数额;
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要知道发生工伤的原因有两个。
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等。
另一个是物的不安全状态。包括危墙无盖井安全栏杆缺失人等。其中人的原因占了大概率。如果你安全意识强,按所有的规章工作就不会出工伤。所以你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真正的工伤个人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如果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因为工作原因导致意外伤害,已经在社保局申请了工伤认定并被认定工伤的,员工个人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而且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工伤标准赔偿。你说的那种个人要承担责任的都不属于工伤,那是个人提供劳务受损。要分清责任比例。
员工和职工有什么区别?
员工和职工从本质上讲没有区别。国家改革开放前的企业大多是国营的,在企业工作都称为职工。之后随着国企改革改制,股份制、合作制以至私有制等多种所有制企业出现,员工这种称谓就很普遍了。当今即使是国企乃至央企都统称企业劳动者为员工了。大家知道,国家劳动法有明确规定,各类企业都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国家还早有规定,企业取消行政级别,取消职工原有的干部、工人身份,以实际岗位(职务)确定工资及待遇,所以,统称企业劳动者为员工是必然趋势。
谢谢。
员工和职工本质上没太大区别。
***经济时,基本上多称职工,无论何行业,听领导的话,干就是了,成功失败,领导考律的更多。市场经济后,公司多了起来,员工一词也多了起来,公司的利益与个人利益密切相关,干的同时,为了公司实际是为自己的利益,会多想多说,献计献策。所以,员工一词,更适合当下。
但是,中华文化博大精深。
为什么叫员工,职工而不叫(人工,业工)?
首先是员工:
那就是嘴才是你的宝贝(员),你把产品说的天花乱缀,你把顾客留住,把东西卖出去,你就赢了,你就是好员工。
再就是职工。
这些人主要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主要用耳朵听领导(职),工程技术人员分配给自己要完成的任务,好好干就是了,至于你的那张(嘴),还是少说八成吧。[捂脸][捂脸][捂脸]
员工和职工这两个词,在某些情况下,其意义完全一样,他们相互之间可以互换;而在另外一些情况下,他们的含义却各不相同。他们之间并不存在什么包含与被包含的差异,也不存在外延大、外延小的本质。
一、什么情况下他们的含义是完全一样?
1. 旧时劳动法律法规。在2005年以前关于劳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谈到企业的员工时,都用了一个固定的词语“职工”。比如在2003年国务院公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就使用了“职工”一词,来代表各个企业的员工。
2.国有企事业单位对劳动者的称谓。国有企事业单位,由于受以往国家对于劳动者称谓的影响,对于“劳动者”的称谓,多使用“职工”一词。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发达地区的企事业单位,多用“员工”代表劳动者的含义,而北方的一些企事业单位还在沿用“职工”一词,代表劳动者的含义。
3.老板是老辈人的企业。有些老板是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他们基本上都把企业的劳动者都称为“职工”。比如是华为,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还把劳动者称为“职工”。
4.现代的企业多已经用“员工”代替了“职工”这一称谓,而国家的法律法规把职工和员工都统称为“劳动者”。
所以,职工、员工本就是同一个含义,只是有不同的时代烙印而已。尤其在新旧时代交替的时期,有些企业用员工,有些企业用职工,但含义是一样的。而法律法规从2005年以后的用词都统一使用了“劳动者”代表员工或职工的含义。
二、什么情况下职工和员工的含义不同?
1. 企业的规章制度下。从本质的含义来看,职工更倾向于一个集体名词,而员工则更倾向于个体名词。比如在一个公司的文件中,可能会出现“员工关系”的词汇,表示一个企业里员工与员工、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总和,但我们绝不会用“职工关系”这样的词汇当做“员工关系”来讲。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中职工的概念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中职工的概念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