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一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一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十级第十一条是什么?
  2. 中铁十四局的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十级第十一条是什么?

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一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中铁十四局的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一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一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5个月)

3、***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一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一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