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青岛市工伤保险条例表格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青岛市工伤保险条例表格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青岛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工伤八级赔偿标准?
八级伤残赔偿标准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青岛市工伤退休人员赔偿标准?
根据《青岛市工伤保险条例》,青岛市工伤退休人员的赔偿标准由***规定,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具体金额根据工伤等级和伤残程度而定。退休人员在享受工伤赔偿同时,还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青岛市工伤保险哪年开始?
青岛市从200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青岛市事业单位职工正式开始参加工伤保险。按规定,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启动后,中央、省、部队驻青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及青岛市级统筹的事业单位,按照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0.3%缴费,个人不缴费。
青岛工伤保险赔偿标准2019?
青岛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27倍,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25倍,***伤残为本人工资的23倍,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21倍,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18倍,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16倍,七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13倍,八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11倍,九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倍,十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倍。
2. 丧葬补助金:2019年青岛市职工因工死亡工伤赔偿标准中,丧葬补助金为34398元,这一金额是青岛市201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733元的6倍。
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785020元,这是根据2018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得出的。
4. 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这些标准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和时间有所变化,建议在申请工伤保险赔偿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青岛市工伤保险条例表格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青岛市工伤保险条例表格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