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盐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盐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盐城工伤伤残赔偿标准2021?
(一)伤残津贴
1、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44元、224元、204元、191元;伤残津贴调整后金额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且难以安排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的,在原伤残津贴基础上每人每月按不低于178元、167元的标准调增。伤残津贴调整后总额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二)生活护理费
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生活护理费月标准分别调整为2637元、2110元和1582元,超出标准的按原标准发放。
供养亲属抚恤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四)伤残津贴补差金额调整
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按伤残津贴调整办法进行待遇调整,调整后伤残津贴总额高于养老保险待遇总额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盐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办事指南?
1. 申请条件
(1)在盐城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工作;
(2)工伤事故发生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单位的职工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伤认定;
(3)符合盐城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发放对象的有关规定。
2. 办理流程
(1)由受伤职工或其家属向所在单位提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2)单位根据申请情况,出具申请报告,并附相关材料提交职工所在的医保经办机构;
(3)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核实后,出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表,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
(4)受伤职工或其家属携带工伤认定书、身份证、申请表等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报工伤保险需要什么资料?
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
并提交下列资料: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要的材料有:
1.对工伤职工的医疗费审批时,需凭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决定书、住院审批手续等材料;
2.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审批时,需凭盐城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伤残鉴定通知书办理结算审批;
3.因工死亡职工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审批时,需凭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决定书、火化证明等材料。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盐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盐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