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辅助器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器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保险***器具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四)安装配置伤#残***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国家对工伤职工安装***肢等***器具的有何规定?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必须安装***肢、矫形器、***眼、***牙和配置轮椅、拐杖等***器具,或者***器具需要维修、更换的,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康复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器具应当限于***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的部分,由个人自付。
工伤后需要装***肢的费用由谁负责?工伤后需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肢、矫形器、***眼、***牙和配置轮椅等***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此,你朋友的***肢费用理应由单位承担,但是不能超过法律对***肢费用的规定,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规定,对此只有地方立法有所规定,以天津为例,从 2004年 1月 1日起,工伤职工需要配置、更换***肢、***眼、***牙等***器具的,要到指定配置机构并在规定标准内配置。***如工伤职工要求超标准配置***器具,超出限额部分,经办机构不予结算。 工伤***器具配置机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选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被选定的配置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伤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负责制定并适时调整配置***器具的标准。工伤职工伤情相对稳定后,根据自身伤残状况,提出配置***器具申请,并提供签订服务协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有关病历资料,填写《工伤职工配置***器具申请表》。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确认。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配置***器具项目,凭经办机构开具的结算证明,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器具配置机构,为工伤职工办理***器具配置事宜。配置***器具期间发生的交通费及食宿费由用人单位按职工出差标准给付。 配置***器具的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其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结算;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其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职工配置的***器具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造成损坏的,由***器具配置机构负责维修、更换。***器具超过使用年限需要更换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办理更换手续。 天津市工伤职工配置***器具项目与支付费用限额 项目与支付费用限额 部位/ 目 费用限额 使用年限 髋离断***肢 11000 国产) 3 18000 进口) 6 大腿***肢 7000 国产) 3 12000 进口) 6 小腿***肢 6500 国产) 3 10000 进口) 6 半足 2000 3 肩离断 7000 美容型) 4 上臂 3200 4 前臂 3000 4 轮椅 750 5 拐杖 200/ 10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器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器具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