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强制缴纳城乡补充养老保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强制缴纳城乡补充养老保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司强制所有员工,购买五险一金,这合法规吗?
所谓五险一金,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和企业共同缴费的,只有三险,就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定义务,必须参保,不但要参保,而且是按时足额缴费,否则会受到处罚。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所以,社会保险是强制缴费的,并不是想缴就缴,不想缴就不缴,不缴就是违法的,要追究责任和接受处罚。
现在有的单位为了节省成本,发给职工一些补贴,不再缴纳社会保险,也有的职工,和单位签协议,发全工资,不缴社会保险,这些都是违法的,所签协议无效,单位和职工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否则就会受到处罚。
再说说一金,所谓一金,就是住房公积金,职工缴1,用人单位补1,到领取时,职工领2加利息,100%利率,何乐而不为呢?用人单位很多人认为,住房公积金,不是强制的,可缴可不缴,没有硬性规定,持有这样观点的人,应该明白,住房公积金也是国家强制性的缴费,不缴也会受到处罚。
二〇〇二年三月二十四日由***签发的国务院350号令《***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中明确规定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险一金是国家强制规定的,不买才是不合法,这个和员工自愿不自愿没有任何关系,你愿意得买,不愿意一样得买。
不过,公积金其实国家并没有非常强硬的要求企业必须购买,但是五险是必须购买的。从你截图的邮件来看,你们公司也只是购买了五险并没有购买一金,这个也是符合国家的硬性要求的,而且扣缴比例也是国家的硬指标,没什么商量的余地。
OK,既然是购买五险,那我们接着来分析。
企业缴纳社保的扣除比例是个人10.5%,企业大概是32.8%,是个人的3倍。要这个不是国家规定,估计最不想帮员工交社保的是公司,而不是你个人。
根据描述中所说,每个月要从工资中扣除1000块左右,同时还说工厂的工资少得可怜。我们***设每月就是扣1000元,既然个人扣除比例是10.5%,反推工资就是9520元,每月9500的工资,这个能叫少得可怜?
当然,我们除了社保,还需要缴纳个税,***设不交社保,9500元的工资,每月需要缴个税230+元,扣了社保以后,8500元的工资,每月需要缴纳个税130元,也就是交社保后会比交社保前每月少900元的到手收入。确实900元不少,确实想一想,看病住院能够报销,社保卡里每月也会有一定的费用可以用于门诊和买药,长远看其实并不亏。
所以,没有什么觉得不划算的。
跟你说吧,如果国家允许的话,其实公司更希望你们不交保险。你看到的只是你的工资要扣除10.5%,你没看到的是要扣公司近30%或30%还多。打比方扣你个人300,要扣公司890-1000块,公司其实更不愿意。
有个职工保险,将来得病养老啥的,都有点保障,有多少自由职业者,连公司那一部分都得自己承担,还交着呢。让他们看你们就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呀。
多谢悟空邀请:
有关“五险一金”的强制问题,我以我的认知给予一个回答!
所谓“五险一金”是指什么?“五险”是指: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的五个“保险”,除“生育保险”勿用个人(企业缴费)缴费外,其余四项,都需缴纳费用的!“一金”是指:房基金――最初的产生,是让企业职(员)工购房使用的!总体合并,称之为“五险一金”!
在最初的“养老保险”机制实施时,“五险一金”并不完善,直到2002年,我国第二(第一次发生在1996年)次“养老保险”整合时,才趋于完善!
“养老保险”机制,在1988年,由我国的“发达地区”,最初以“试点”(并没有***取强制)方式进行的!1992年之后全面推广,到1996年完成了“全覆盖”!
因为“养老保险”机制实施之初,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有“企业”的不重视,有缴费不知缴到哪儿了,有缴的费用被“企业”挪用了等等的问题,所以,在2002年时,国家对“企业”的“养老保险”机制,进行整合的同时,实行了“强制”,并在同年颁布了《保险法》!
题主所疑虑“养老保险”机制强制的“合法”性!当然合法!而“企业”拒缴,才是违法的!
我们再把话说回来,我们每一个个体,身在“企业”(事业单位亦然),按自己收入正常“缴费”,是有极大的好处的,切莫出现错误意识!只有正常的“缴费”,才能保障我们将来的“养老”!这是无可置疑的!
好啦!话尽如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强制缴纳城乡补充养老保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强制缴纳城乡补充养老保险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