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天津市工伤保险条例最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天津工伤保险条例最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天津老工伤1至4级最新政策?
  2. 天津市工伤保险护理费赔付标准是什么,谁承担?
  3. 天津市工伤一至十级赔偿标准?

天津老工伤1至4级最新政策

天津工伤鉴定标准2018年规定

天津市工伤保险条例最新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最新版本)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天津市工伤保险条例最新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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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天津市工伤保险条例最新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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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为进一步提高天津市工伤人员的待遇水平,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天津市***《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天津市劳动保障局近日出台了《关于调整工伤1至4级人员伤残津贴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并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

    此次调整范围是2007年底前享受伤残津贴的1至4级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工伤人员)。调整标准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270元,二级伤残220元,***伤残190元,四级伤残180元。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每月低于1160元的调整到1160元。凡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用人单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又称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应当是随着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提高而变化,因此,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按月领取的长期待遇,是需要适时进行调整的。一般情况,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是需要经过统筹地区人民***批准的。

  一至四级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介绍

  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天津市工伤保险护理费赔付标准是什么,谁承担?

一、关于工伤员工住院期间伙食补助: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二、关于工伤护理费标准:

护理费数额是由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护理级别等要素综合决定的。

天津市工伤一至十级赔偿标准?

如下

一级工伤按照工伤保险金的60%给予赔偿。

二级工伤按照工伤保险金的70%给予赔偿。

***工伤按照工伤保险金的80%给予赔偿。

四级工伤按照工伤保险金的90%给予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天津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天津市工伤一至十级赔偿标准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的赔偿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_a***_]部门或者相关机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天津市工伤保险条例最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天津市工伤保险条例最新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