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01年以前有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01年以前有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1953工伤保险规定?
  2. 2001年伤残鉴定标准?
  3. 工伤认定前用了医保卡还能申请工伤吗?
  4. 1到4级工伤津贴是终身的吗?

1953工伤保险规定

1953年1月2口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废程度,由劳动保险费中按月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或因工残废补助费

01年以前有工伤保险条例 (2001年工伤)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001年伤残鉴定标准

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01年以前有工伤保险条例 (2001年工伤)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01年以前有工伤保险条例 (2001年工伤)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认定前用了医保卡还能申请工伤吗?

答:一般工伤事故发生后所有的赔偿都是在最后一次性进行清算的,所以人们一般也会当时直接就用医保报销了因工伤产生的医药费了,但不知为何,有些人就会对工伤在医院用了医保卡不可以做工伤鉴定的这个问题产生疑惑,做工伤鉴定和刷没刷医保卡也能申请工伤鉴定的。

工伤用了医保还能工伤认定,可以在一年之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到4级工伤津贴是终身的吗?

一到四级工伤伤残津贴是否是终身领取的?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我们得了解伤残津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构成1到4级伤残的,退出原来的工作岗位,保留劳动关系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给伤者伤残津贴,标准就是:一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85%;***伤残是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是本人工资的75%。

但是如果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所以这里建议伤者关注自己领取到的伤残津贴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而各个地方的工资标注可以在各地的审计局网站进行查询

若你是公司员工,那么你的伤残津贴并不是终身领取的,职工在到达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一旦你的退休手续办理成功后,工伤保险基金就会停发你的伤残津贴。而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你的养老金保障你的基本养老待遇

但,若你发放的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依旧是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若你是农民工,那么根据《云南省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按月支付,直至丧失领取条件时止,就是说领取终身。

二是针对户籍地不在参保地区的1—4级伤残农民工,有条件的统筹地区针对这些流动的农民工,可以试行一次性支付办法。

需要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在工伤保险部门签协议,终止工伤保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01年以前有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01年以前有工伤保险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