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东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五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广东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五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出了工伤自己买的意外险能赔多少?
工伤意外险的赔偿标准是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确定的,而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是: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出了工伤,自己买的意外保险能不能需要看详细情况,首先工伤是什么性质的工种?是否符合投保的意外保险职业等级,如果是符合,意外保险可以赔付伤残,有第三方的医疗报销,就只报余下的部分。
如果是实际工种与投保时意外保险的职业等级不符,则没有赔付?在投保意外保险,职业等级一定要如实告之。
2021工伤骨折赔偿浙江?
(一)、一级至6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当事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当事人工资×25个月
3、***伤残补助金=当事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当事人工资×21个月
5、五级伤残补助金=当事人工资×18个月
6、六级伤残补助金=当事人工资×16个月
我是四级工伤,上班了,待遇太少怎么办?
养老金比伤残津贴低的,差额部分工伤保险补足《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东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五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东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五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