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未请假外出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未请***外出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养伤期间不请***算不算旷工?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如,你在工伤发生前12月的平均工资是3000元,那么你每月也应该领3000元。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你的平均工资,高于了你所在统筹地区的平均水平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发放。如果你的平均工资低于你所在统筹地区的平均水平的60%的,就要按照你所在统筹地区的平均水平的60%发放
工伤认定前怎么请***?
工伤认定以前的***期计算应该按照是否判定工伤计算,如果工伤认定之后判定为工伤,那么工伤***应该从受伤的那一刻算起。
如果工伤认定没有判定为工伤,那么应当按照公司的病***程序处理。
工伤认定下来之前可以按病***请,如果算工伤的话,可以要求按工伤***补回工资差额,也可以跟厂方协商解决。
工伤骨折出院小结建议休养三个月,其间没请***算矿工吗?
工伤骨折出院小结建议休养三月个。期间没有请***肯定算是矿工。首先说工伤骨折住院治疗痊愈后出院,小结医院建议让休息三个月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也是合情合理。你没有向单位履行请***手续是违犯制度规定的。不履行请***手续不上班,按矿工论除是正确的!
当然不算旷工!有医院的病***条就可以!
关于工伤,首先应由用人单位或职工、职工的近亲属提出工伤认定;
其次,进行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是索赔的最重要的依据。
工伤待遇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⑵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⑷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食宿费;⑸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⑹特殊情况下还存在***器具费、伤残津贴;⑺如果造成工亡的,则还有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具体赔偿金额需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住院时间等来确定。
工伤停工留薪期满可以请***吗?
工伤***期满,继续请病***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病***工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非法停社保,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社会保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工伤鉴定出停工留薪期满后,如果伤情未回复的,还是可以请病***的。
劳动者此时应当按照病休来确定其不能上班期间的法律性质,那么在病休期间的工资则按照病***工资计算。是可以请***的,单位有义务继续负责。
法律分析工伤后,有一个法定的工伤医疗期,这个期限是法律赋予受伤职工带薪休养的权利,单位不能剥夺。不是说鉴定完毕医疗期就结束了,一般来说,医疗期首先以医生的诊断证明为依据,按照工龄来算最长期限,工龄十年了,应享有三个月到半年的医疗期。在这个期间,如果仍未恢复,可以向社保申请,延长医疗期,延长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伤残等级7—10级,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除非工伤职工合同到期或者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或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外,公司不能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其医疗期之内,没有痊愈的,用人单位亦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如不能胜任岗位,可安排其他岗位,仍不能胜任的,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除要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一次性就业补助外,按正常的解除补偿金给付就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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