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吉林省***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吉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吉林省2023年因公致残调整方案:护理费标准?
  2. 2021吉林省工伤伤残津贴调整?
  3. 吉林省六级工伤补助标准?

吉林省2023年因公致残调整方案:护理费标准

工伤职工(含退休人员)护理费调整标准:

吉林省政府工伤保险条例 (吉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生活护理费调整后的月标准: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标准为1928元;

吉林省政府工伤保险条例 (吉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1542元;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标准为1157元。

吉林省政府工伤保险条例 (吉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021吉林省工伤伤残津贴调整?

      吉林省调整2021年度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一、调整范围

      2020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工伤,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人员。

      本通知实行前已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人员不属于调整范围。

        二、调整标准

     (一)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每月增加199元,二级伤残每月增加190元,***伤残每月增加181元,四级伤残每月增加172元,五级伤残每月增加163元,六级伤残每月增加145元。调整后伤残津贴低于2586元的,再增加30元。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增加106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96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三)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175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14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105元。

        三、其他有关事项

     (一)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继续支付

吉林省六级工伤补助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吉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吉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