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唐山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唐山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河北唐山工伤赔付标准?
一、1至4级工伤赔偿标准
1、伤残职工鉴定为1至4级的,按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24、22、20、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鉴定为1至4级的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其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伤残津贴的标准为:一级伤残2000元/月,二级伤残1890元/月,***伤残1780元/月,四级伤残1670元/月。
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5至6级工伤赔偿标准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级、6级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用人单位同意,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5级为16个月,6级为14个月。
3、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本人工资计算:5级为28个月,6级为24个月。
三、7至10级工伤赔偿标准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级至10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用人单位同意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唐山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唐山工伤十级伤残包括范围?
工伤鉴定十级标准: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功能障碍,无生活自理障碍。
具体包括:全身瘢痕面积30%者;双眼矫正视力≤0.8;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其他。
2023年唐山1至4级工伤津贴上调吗?
1. 可能会上调。
2. 唐山市***可能会考虑上调1至4级工伤津贴的原因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保护意识的提高,提高工伤津贴可以更好地保障工人的权益,提高工伤保险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
3. 如果唐山市***决定上调1至4级工伤津贴,将有助于提高工人的生活质量和***待遇,同时也能够增加工人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
此外,上调工伤津贴还能够促进社会稳定和和谐发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唐山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唐山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