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部八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部八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九条的内容是什么?
  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有何内容?
  3.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是什么意思?
  4. 八级伤残影响正常工作吗?

工伤保险条例三十九条的内容是什么?

工伤保险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部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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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妁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有何内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汽,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部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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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是什么意思?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关键名词的解释】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伤保险条例部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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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八级伤残影响正常工作吗?

员工工伤八级伤残,单位依然需要为员工安排工作。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部八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部八条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