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几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几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因工伤解除劳动合同是属于劳动法第几条第几款第几项?
因工伤而解除劳动合同,是法律禁止的行为。法律对工伤解除合同有特别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员工被不幸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属于工伤吗?为什么?
这个问题的现状是这样的,有喜有忧愁,为什么?
(1)按国家法律规定:只有医护人员和相关医务工作者,在从事本单位工作期间,不幸被感染上新型冠状***肺炎的人,才能认定为工伤。
(2)现在主要的争议是除了医护人员之外,其他工作人员如果不是在从事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而是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过程中被感染,是否属于工伤。从先行法律看,上述情况不属于工伤。
(3)目前,各地还出台了一些地方性规定,也作出了一定解释。
有个别地方规定表示,如果能证明感染******确实和工作有关也应该认定为工伤,但大部分地方规定,一般员工是不能构成工伤的。一方面是没有相关依据,另一方面是很难判断是否在工作当中感染了***肺炎,也许是员工在生活中、上班途中感染,而且该病前期多数人无明显反应,其潜伏期较长,因此很难认定员工是如何感染的。如果将新规定扩大了适用范围,可能会造成工伤保险基金的损失。
(4)此外,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因为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的算作工伤,但是***肺炎它本身不能算作一种意外***和意外伤害。还有患职业病的职工也应被认定工伤,但该病没有被列入到我国的职业病目录里。上述几个原因就造成了在实践当中对这个问题的认定并不统一,但是主流观点认为其他职业感染***肺炎应该不算工伤。
(5)好在按以人为本的原则,国家会考虑出台相关政策,静候佳音。
员工不幸被感染新型冠状***肺炎,这个算不算工伤、能不能算是工伤得先了解情况再下定论。
首先要了解何为工伤?工伤,又叫“公伤”。字面上的意思就是“因公负伤”。说的是在职员工在公司或者单位里上班过程中,不幸受伤。根据国家规定,在执行日常工作和企业临时指定或者是同意的工作,或者是在紧急情况下未经过企业领导指定但对企业有利的工作,比如发明或者因技术改进而不幸受伤者,都可算工伤。
那么在疫情期间不幸被感染到底算不算工伤呢?先说员工本身。员工在收到公司复工通知前,不管是没有回乡过年还是回乡返城,这期间,必定都是有一段居家自我隔离的阶段。这中间,员工没有任何不适,且没有接触过任何被感染者或者去过感染危发地。说明该员工是健康人士。
再说企业,现下企业复工,是需要***批准开条,经过国家规定严格执行防控疫情措施进行消毒杀菌,对复工人员体温测试等一系列的程序方能正常生产。在此期间,若是该企业没有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只是简单的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其余的防疫工作均没有落实到位,员工因此被感染,这个算是工伤。
若是员工本身遵守纪律以健康情况下复工,企业也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生产,在此期间员工被感染,这个能不能算是工伤,个人观点认为,很难定论,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碰到这种情况,双方都有责任,对半负责。
综上所述,疫情期间,复工生产,员工及企业都需做好防护措施。保护自己也保护他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几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几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