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在中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特色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在中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特色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有哪些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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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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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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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由国务院于2003年4月27日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70年工伤保险条例有护理费吗?
七十年代老工伤人员政策是工伤复发了,到指定医院去治疗还是不用自已花一分钱,还有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如果需要安装***肢***眼这些***工具也不要自己花一分钱,七十年代的老工伤复发是有工伤复发了不花钱,但是仅是工伤的部位复发不花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在中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特色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在中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特色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