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解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解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的规定?
  2. 工伤第六十二条未参保是整个单位未参保还是某个人未参保?
  3. 公务员的工伤组织部负责吗?

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的规定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一款解释,参加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属于强制性规范),如果用人单位不投保,那么可以去相关部门举报,该部门对未参加投保的单位进行责令改正(即补交保险费),并且按未交保险费的时间缴纳滞纳金,如应交1000,未交1000,未交费天数为10天,那么每天交5角,十天就是5元了,如果单位在不缴纳,那么,罚款,即罚款1000到3000元,但是这些钱都不是你的,哈哈。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标准支付费用。对于第二款:用人单位未缴纳保险费的,只要职工发生工伤,那么按照参保条件对待。相当于,一视同仁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三款:用人单位未缴纳保险费的,一次发生的费用,不如,利息等等都是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承担,当然谁承担多少,那是2个部门协商的时了。

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解读 (工伤保险第六十二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第六十二条未参保是整个单位未参保还是某个人未参保?

整个单位未参保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时发生工伤事故,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解读 (工伤保险第六十二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因此,工伤第六十二条是指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而不是某个个人未参保。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时,该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中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单位未按照法定程序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意味着如果整个单位未参保,单位将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解读 (工伤保险第六十二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针对您个人情况的准确和详细的解答。

公务员的工伤组织部负责吗?

公务员的工伤不归组织部负责,应由当地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先要进行工伤认定,然后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来进行赔偿,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有所在单位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支付费用。

不是组织部负责,是人社局认定。

公务员工伤,应由人社局认定,伤残等级可以委托相关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应得到的补偿,由所在单位支付。

法律链接:《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五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院财政部门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解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解读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