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十六条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2021民法典工伤法?
  2. 公司恶意拖延工伤职工工伤待遇至其自杀,公司方的形为有无过错,在法律上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3. 自己制造工伤的方法?

2021民法典工伤法?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工伤保险第十六条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工伤保险第十六条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工伤保险第十六条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公司恶意拖延工伤职工工伤待遇至其***,公司方的形为有无过错,在法律上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1.***是无法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但应按非因工死亡处理该职工死亡待遇。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之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的;

(三)自残或者***的。

自己制造工伤的方法?

故意制造的事故是不属于工伤范畴内的,不能称之为工伤。伤者应该有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意制造事故致使他人伤亡是属于犯罪行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的;

(三)自残或者***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