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调剂金管理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调剂金管理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劳险字1992第20号文件?

劳险字1992第20号文件?

以下是我的回答,劳险字1992第20号文件,即《劳动部关于颁发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是中国***于1992年发布的一份重要文件。该文件旨在建立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
该文件的详细内容涵盖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参保对象、保险待遇缴费标准、管理机构等多个方面。它规定了所有企业及其职工都必须参加工伤保险,保险费用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同时,文件还明确了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此外,劳险字1992第20号文件还强调了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性,要求各级***和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工伤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同时,文件还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的措施,以降低工伤事故的发生率,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总的来说,劳险字1992第20号文件是中国工伤保险制度的里程碑之一,它为保障职工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中国的工伤保险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为更多的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保障。

工伤保险调剂金管理条例 (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劳动部财政部关于铁道部等五部门直属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基金问题的通知

(劳险字〔1992〕20号)

工伤保险调剂金管理条例 (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铁道部、邮电部、水利部、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根据一九九二年五月十八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二十六条的决定》(***院令第99号),并经***院同意,现对铁道部、邮电部、水利部、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铁道部等五部门)直属国营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含***内农民合同工,下同)的养老保险基金问题通知如下:

工伤保险调剂金管理条例 (工伤保险省级调剂金)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铁道部第五部门直属国营企业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基金,自***院令第99号发布之日起,由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工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其主管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专门机构缴纳。

 二、铁道部等五部门直属国营企业和劳动合同制工人在***院令第99号发布之前,已向当地劳动部门所属社会保险专门机构缴纳的养老保险基金,应移交给铁道部等五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专门机构。移交的养老保险基金,不扣管理费,不计利息。具体移交办法由铁道部等五部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协商解决。移交工作结束后,由铁道部等五部门写出报告送劳动部、财政部。

 三、铁道部等五部门要认真做好直属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档案,建立健全各项基金管理制度,并按《***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文件)规定,将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存入五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专门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实行专项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四、铁道部等五部门应将固定职工与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养老保险基金合并调剂使用;要结合本系统具体情况,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认真测算,确定养老保险基金的提取比例,并报劳动部、财政部审批。                劳动部 财政部 

一九九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调剂金管理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调剂金管理条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