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020四川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2020四川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四川省2021工伤津贴?
人力***社会保障厅近日公布2021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政策。本次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20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原临时工。不包含2020年12月31日前已经死亡和按有关规定一次性领取长期待遇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人员。
工伤人员相关待遇调整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待遇调整为:伤残一级至四级(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208元。伤残五级、六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62元;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的,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其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分别调整为2020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分别按照3105元、2484元、1863元执行。
2023年四川工伤津贴出炉了吗?
2023年7月1日起,工伤职工工伤保险有关待遇将在原有基础上有所上调。
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额分别为:一级205元,二级195元,***185元,四级175元。以上就是2023年工伤津贴调整方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2020四川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2020四川工伤保险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