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赔偿条例第十九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赔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法律依据?
  2. 工伤引发疾病如何处理?
  3. 工伤赔偿不落实怎么维权?

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法律依据?

社保局工伤认定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工伤保险赔偿条例第十九条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第十九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伤保险赔偿条例第十九条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第十九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工伤保险赔偿条例第十九条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第十九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人社局出具了《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是受理了当事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下部就是调查核实,对照法律规定,在60日内作出是否工伤的决定,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劳动期间内,在劳动场所发生人身伤害,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其目的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改善劳动环境,降低劳动风险

工伤引发疾病如何处理?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疾病与工伤关联性确认,经鉴定确为工伤导致的,享受工伤待遇

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担以下鉴定或确认工作:

(一)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的鉴定;

(二)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确认;

(三)配置***器具的确认;

(四)疾病与工伤关联的确认;

(五)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

(六)工伤康复的确认;

(七)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的确认;

工伤赔偿不落实怎么***?

工伤赔偿款执行不下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仲裁委下达劳动仲裁裁决书,如果对方没有到******,你可以到***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由***对被申请人的财产强行执行。如果拒不执行的,还可以对被申请人进行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或者与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六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这是节约成本、最直接、最快捷的方法。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说明双方已无争议,债权债务关系已经确定,只待履行即告消灭。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据该赔偿协议向***提***讼。因工伤赔偿事项已转变为债权债务关系,可以不经过劳争议仲裁程序,自然不受申请仲裁期限的限制。

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那么双方的争议受仲裁时效约束。但是双方已经达成协议了,就不再受仲裁时效的约束了。双方达成了协议,如果对方不履行协议,就相当于违约,可以***到***,这时候的***不是在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内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赔偿条例第十九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赔偿条例第十九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