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侵权责任法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侵权责任法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年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七条?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别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一、确定侵权类型 确定是什么类型的侵权,侵权造成的损害有哪些。
二、收集证据 (一)一般举证范围 1、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者当事人其他协议等证明材料。 2、公民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负责人***明。 (二)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围: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等;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三)追索劳动报酬的举证内容 提供劳动起止日期,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等有关证据。 (四)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国: 1、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证据等; 2、职工的工资奖金情况; 3、职工伤势鉴定及医疗费单据等。
民法典对劳动伤残有哪些新规定
一、生病导致死亡是否工伤,近年来经常有听说某位小伙伴,经常加班导致猝死,那么这样算不算给工伤呢?那么根据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二、工伤认定时效期过了怎么办,工伤发生后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首先申请工伤认定,请求工伤赔偿和民事侵权诉讼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确认工伤后,即可根据国家法律获得相应的赔偿。所以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一年内,要求工伤认定是索要赔偿最快也最有力的方式。如果工伤事故之日发生一年后,若工伤认定已过时效,可以提起民事侵权诉讼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三、员工违规操作造成事故是否算工伤,根据相关规定,工伤认定实行的是无过错补偿原则,即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发生的职业伤害,无论事故的责任是由用人单位、职工,还是第三者引起的,也无论用人单位在引起事故上有无过错,受伤害的劳动者主观 上有无过失,均应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都应承担工伤待遇的给付。
四、出现事故不认定工伤的情况,主要有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造成事故的,醉酒导致出现事故伤亡,因自残或者***的导致事故伤亡的。所以这里有些工作人员注意了,因喝酒出现的事故是不算工伤的。
五、工伤赔付费用,根据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工伤保险赔偿与侵权赔偿可以同时主张吗?
笔者认为,既然我国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并未明确规定禁止工伤保险待遇与侵权赔偿可以同时获得的情况下,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民法理论,受害者因第三人受到人身损害,同时符合工伤时,受害者有权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更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前者的请求权基础是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后者是工伤保险赔偿请求权,两种请求权,两种法律关系,互不排斥。
虽然,看似受害者“因伤盈利”,但并不能因此就免除侵权人的侵权赔偿责任,免除社保机构或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如因受害者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后,免除侵权人的侵权责任,就相当于侵权人已经为不特定的有工作的受害者购买了“工伤保险”,当发生侵权***时,就可以要求社保机构或受害者的用人单位代侵权人履行侵权赔偿责任,此时为保障劳动者劳动权利的工伤保险与交强险不尽相同,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社会保险是对公民的***待遇,公民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因此,不应被任何事情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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