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三十六条释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三十六条释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00年工伤保险条例36条?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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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法六十三条解释?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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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讲就是如果你在工作中或者因为工作原因受伤,被认定为工伤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可以获得相关赔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三十六条释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三十六条释义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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