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解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解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浙江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多少钱?
回答如下:根据《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如下:
1. 一般工伤:按照医疗费用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
2. 重大事故:按照医疗费用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医疗补助金只是工伤保险的一部分,受伤职工还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其他待遇,例如工伤医疗、伤残津贴、生活补助等。
浙江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规定?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七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工伤职工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继续保留工伤医疗保险待遇。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按照下列标准计发:五级伤残为三十个月,六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七级伤残为十个月,八级伤残为七个月,九级伤残为四个月,十级伤残为两个月。但职工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职工每增加一周岁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浙江省劳动能力鉴定办法?
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组织进行技术性等级鉴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表组成,承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日常工作的机构,其设置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021年浙江省工伤赔偿双重赔偿?
2021年浙江省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解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解读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