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异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异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伤险可以转异地吗?
工伤险可以转异地
1、工伤可以选择异地就医,但要在发生事故伤害后及时到发生工伤事故所在地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异地治疗申请手续。
2、经事故发生地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同意后,即可到异地进行工伤治疗。未及时办理工伤异地治疗手续的,工伤保险经办经办机构不予报销工伤保险待遇产生的医疗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在办理异地安置住院就医登记手续时,可在安置省(直辖市)内国家公布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行选定,原则上不超过三家、一年可变更二次。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时,应当在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自行选定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该人员自登记之日起,即可到选定的就医地定点机构就医。
不能。
办理社保转移需要带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新单位证明以及社保卡(必须写清缴款明细)。按照社保中心规定,在转移社保时,只能转移养老险和医疗险,其余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是不能转移的。
可以。
工伤保险主要实行属地化的经办管理模式。统筹地区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负责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给付工伤保险待遇,设区市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为更好满足群众方便快捷的办事需求
异地工伤怎么办?
员工在异地参加了社保,发生工伤的话,需要到工伤保险参保地申请工伤认定和进行工伤报销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异地就医的规定?
二、工伤职工异地就医根据《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42条规定,居住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工伤职工,经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或者经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委托居住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需要继续治疗的,工伤职工本人应在居住地选择一所县级以上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或同级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填报《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并经过业务部门批准。
外地工伤回当地可以报销吗需要哪些资料?
外地工伤回当地可以报销,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工伤鉴定书、医疗费用清单和收据、工资流水或合同证明、***、社保卡、银行卡等相关证明文件。
其中工伤鉴定书是必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报销时需要到所在地的医保局或人社局办理,按照当地政策进行报销。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异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异地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