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内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内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对社保工伤局判定结果不满该找哪个部门?
  2. 社保局给我认定了工伤,出了工伤认定书,但公司要提出行政复议怎么办?
  3. 社保局认定不是工伤,行政复议推翻工伤认定后面该怎么办?
  4. 工地工伤十级,对方想推翻我的工伤认定(超过六个月)会被推翻吗?

社保工伤局判定结果不满该找哪个部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服,***用以下方式救济: 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出核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属人民政申请行政复议; 二、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出核定决定6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住所地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内容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社保局给我认定了工伤,出了工伤认定书,但公司要提出行政复议怎么办?

如果行政复议撤销了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人社局应当重新进行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社保局认定不是工伤,行政复议推翻工伤认定后面该怎么办?

如果行政复议撤销了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人社局应当重新进行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内容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地工伤十级,对方想推翻我的工伤认定(超过六个月)会被推翻吗?

能不能推翻,这个还需要题主给予信息支持,那我就我的观点发表下意见吧。

想要推翻工伤认定,单位或者工伤职工都必须在收到工伤认定书之日起60日之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在收到工伤认定书之日起6个月之内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内容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如何理解不超过六个月或者60日

推翻工伤认定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 人社局自己认为调查错误而推翻(情况比较少见);

  2. 单位或工伤职工申请行政复议而推翻(情况比较少见);

  3. 单位或工伤职工提起行政诉讼而推翻(常见)。

如何理解不超过六个月或者60日?不超过六个月或者60日是指以一方在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书后签写的送达回执日期为准向后推60日或者6个月。

如果题主这件事是从收到工伤认定书之日起超过了六个月或者60日,那么无论是单位还是工伤职工都无法推翻工伤认定书,除第一种方式除外。

赔偿多少

能赔偿多少,这要根据每个地方的社平工资、个人伤情、住院天数、工伤职工的本人工资、伤残等级、各个省市的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具体规定来进行综合计算。题主目前没有给足相关信息,所以无法计算。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应当在工伤认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所以用人单位超过期限(6个月)申请的,相关部门应不予支持。具体赔偿标准可参照下表。详情建议☎沟通ʚ❤ɞʚ❤ɞ

如果要推翻工伤认定,即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应当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申请行政诉讼。

正常情况下,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的时效是自收到工伤认定结论起6个月内,超过诉讼时效,***是不会受理的。但是现在正处于疫情期,***是会考虑这个特殊情况的,具体还要看当地***是否会把疫情期扣除,如果扣除疫情防控期后没有超过6个月,***受理单位的行政诉讼申请的话,那就只能等最终的***判决了。

十级工伤可以享受三笔一次性工伤待遇。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低于本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计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会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笔钱各省市的赔偿标准都不一样,要具体看当地的标准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内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55条内容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