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发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广东工伤保险条例发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广东省中山市8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2. 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是什么意思?

广东省中山市8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多少

都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在赔偿。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规定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发文 (广东省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解决意见)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是什么意思?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待遇不变,是指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发文 (广东省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解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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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发文 (广东省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解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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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发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发文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