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职工被开除的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职工被开除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停工留薪期已过,伤情未痊愈,未上班,单位能辞退我吗?
  2. 工伤后一年被单位开除,用人单位还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3.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三条内容是什么?

工伤停工留薪期已过,伤情未痊愈,未上班,单位能辞退我吗?

说说我的观点,工伤停工留薪期已过,伤情未痊愈,且未超过一年,单位一般不会辞退员工,但根据伤情病情,也有辞退的案例,这种情况按法律单位赔偿的多。个人认为单位不会辞退员工。

职工被开除的工伤保险条例 (开除工伤员工)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工伤停工留薪期长短,通常结合伤情和医院意见来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你说的情况是伤情未愈,且停工留薪期以过,担心单位辞退或者单位已经有辞退的打算,我觉得可以病例和医院的意见书,结合伤情和单位协商延长停工留薪期,但是一般也不会超过12个月,我觉得工伤未愈期间,单位不会轻易辞退员工,因为辞退员工,一次性赔偿的金额非常多,而且这样做道义也不站在单位这边。

以上是我的观点,我不是专业人士,讲不清详细情况,有需要可以咨询一下法律专业人士,他们应该能有详细解答,也希望有专业人士在这里做详细回答,让大家都能了解这种情况。

职工被开除的工伤保险条例 (开除工伤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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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一年被单位开除,用人单位还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职工因工致残鉴定为五级和六级的,保留劳动关系,安排适当工作

1.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18个月、六级伤残16个月的本人工资;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五级伤残的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的本人工资的60%,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低于部分用人单位基金补足差额;用人代为还需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企业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人民***规定。(可自行搜索)

职工被开除的工伤保险条例 (开除工伤员工)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安排工作。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企业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人民***规定。(可自行搜索)

请确定工伤等级,对标补助标准。

非因受到司法部门刑事处罚,违反单位某项规章制度或***遭到开除处理或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用工单位应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如在原单位发生过一次以上工伤按伤残等级最高者支付。

谢邀回答:根据2018年法律规定,(1)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2)在单位患职业病或工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3)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是不能被开除的。如果公司违反了规定是要进行赔偿的。还有一种不赔偿:伪造了医生诊断证明,已严重违反公司纪津的不予赔偿。

如果是单位违法开除您的,用人单位还要按支付标准支付二倍赔偿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两项待遇是根据伤残等级确定(5至l0)级的标准·:(5一30个月本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级25个月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7级20个月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8级15个月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9级10个月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0级5个月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上按《工伤保险条例》的办法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单位支付。

需要的。

有伤残鉴定,有等级的话,按照等级享受相应的待遇。根据法律规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就应该是解除劳动合同后才应该享受的待遇。这两项待遇都是为了解除合同后对工伤职工的补偿保障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三条内容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三条规定,参保人因工伤致残,经鉴定符合国家规定的残疾等级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补助金应当根据参保人残疾等级标准和工伤保险参保年限确定。

对于残疾等级为一级至***的参保人,伤残补助金应当由参保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垫付,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

对于残疾等级为四级至十级的参保人,伤残补助金应当由社会保险基金直接支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职工被开除的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职工被开除的工伤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