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35-37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35-37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有何内容?
  2.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三条内容是什么?
  3. 工伤课时费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有何内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汽,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35-37条 (工伤保险条列37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三条内容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三条规定,参保人因工伤致残,经鉴定符合国家规定的残疾等级标准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35-37条 (工伤保险条列37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伤残补助金应当根据参保人残疾等级标准和工伤保险参保年限确定。

对于残疾等级为一级至***的参保人,伤残补助金应当由参保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垫付,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35-37条 (工伤保险条列37条)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对于残疾等级为四级至十级的参保人,伤残补助金应当由社会保险基金直接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解除劳动合同、降低工资、调换工作、开除或者其他形式变相侵犯工伤保险权益。

对于违反此规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条规定的目的在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避免用人单位在实施人事变动时侵犯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

工伤课时费赔偿标准?

规定需要事人发生事故之后一年内,由单位或当事人提出工伤认定。

然后伤情稳定之后申请做伤残等级鉴定。

凭鉴定的伤残等级,享有相应的补贴和赔偿。

例如: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0级伤残的.可以享有本人7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35-37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35-37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