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安徽工伤停工留薪的规定?
根据《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停工留薪期限为一年,即工伤职工因治疗需要停工留薪期限为一年,期满不再恢复工作的,由企业根据国家规定予以辞退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期满后,工伤职工可依法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符合一定条件的,职工可以享受职业病人适当护理。
2014年安徽省工伤条例解释?
安徽新《工伤保险条例》9月1日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修订版9月1日将正式实施,省、市人社部门在省城杏花公园开展宣传活动。合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已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多年,此次修订版对于此类工伤认定,范围扩大到所有交通事故,并且要求一定要是非主要责任方才能认定工伤。
新修订的《办法》首次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纳入工伤保险范围。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解释,公务员目前不包括在内,如果发生工伤则按照优抚政策进行补偿。
据介绍,在修订之前,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也可认定为工伤,但是仅限于机动车。修订后,“所有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都可进行工伤认定。 ”相关负责人解释,修订之后,要求必须是本人非主要责任才能认定为工伤。
据介绍,工伤保险属于强制险,员工不需要缴费,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比例缴费。如果用人单位未参加,则由社保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参加,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如果用人单位没参保,则员工发生工伤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021安徽伤残津贴?
2021年安徽省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但是不同的地区工伤保险待遇是不同的,安徽省为保障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全省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进行调整。
一、调整对象
2016年12月31日前已符合领取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工伤职工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
二、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享受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290元,二级280元,***270元,四级260元。
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低于全省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乘以待遇率的,按全省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乘以待遇率计发。若设区的市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全省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低于设区的市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乘以待遇率的,按设区的市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乘以待遇率计发。
享受伤残津贴的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五级160元,六级140元。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
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2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20元。
2021年安徽省工伤津贴调整最新消息?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伤残补助为一次性伤残补助一级伤残补助金额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补助金额为25个月本人工资,***伤残补助金额为23个月本人工资,四级伤残补助金额为21个月本人工资,五级伤残补助金额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为保障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全省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2016年12月31日前已符合领取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的工伤职工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
二、伤残津贴调整标准
享受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290元,二级280元,***270元,四级260元。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