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天津市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天津市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2021年工伤赔偿标准天津市?
  2. 2021年天津工伤补助金失业险和工伤险?
  3. 工伤去医院复查处理流程?
  4. 天津工伤4级后是否继续缴基本养老保险?

2021年工伤赔偿标准天津市?

回答!天津市工伤赔偿标准:

天津市的工伤保险条例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医疗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天津市的工伤保险条例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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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经办机构医疗机构、***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天津市的工伤保险条例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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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工伤补助金失业险和工伤险?

天津市2021年度工伤保险、工资***等待遇标准按6777元计算
8月30日,天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2020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1年度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2020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1324元,月平均工资为6777元。2021年度工伤保险、工资***等待遇标准,按6777元计算,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标准见《2021年度各项相关待遇简表》。

工伤去医院复查处理流程

申请工伤鉴定复查流程,首先,工伤认定环节。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企业应当自员工发生事故之日起1个月内向当地的工伤保险部门申报工伤,若企业未及时申报的员工及其家属、工会组织也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以内自行申报。对受伤职工而言,需及时到工伤定点医院接收治疗,如实反映受伤过程,医生准确记录受伤状态撰写病历本,做出初步分析。就企业而言,待安排职工入院治疗后,方可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事宜,如劳动关系证明、病历本、参保证明、事故现场人证等等。

接下来,待职工治疗病情稳定,需向所在地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该鉴定办会从全市医疗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人员预约鉴定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并告知受伤职工。待受伤职工经诊断后,由医疗专家形成专业评估报告,最终由鉴定办发出伤残等级鉴定书。其中,有几个点需要注意的,如病情稳定的界定,一般来讲医疗期有3个月,如需延迟,需职工在到期前向鉴定办申请延期。如经医疗专家认证,确需延期的,则鉴定办出具延期证明。

再接下来,待鉴定书正式生效,如无异议,则可持有相关资料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相关待遇。如需工伤康复,则也可以继续治疗。

天津工伤4级后是否继续缴基本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根据第三十五条规定,一级至四级伤残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退出工作岗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至办理退休止,发你津贴就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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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天津市的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天津市的工伤保险条例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