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1997年企业职工工伤试行条例?
  2. 工伤保险,政策,赔偿是全国统一,的,还是每个地方都不一样?
  3. 老板给员工买了第三方保险,工伤了会有什么后果?

19***年企业职工工伤试行条例?

1.

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法关于工伤保险的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2.

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法关于工伤保险的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工伤保险,政策赔偿全国统一,的,还是每个地方都不一样?

离职时候一次性补助金标准是各省规定,其他都是统一的,工伤保险条例第30-39条是工伤保险、单位支付各项赔偿金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法关于工伤保险的规定)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老板给员工买了第三方保险,工伤了会有什么后果?

这是一个幌子,是推卸责任的幌子。第三方保险是商业保险,只有达到第三方商业保险的合同要求,当事人才能够有条件和资格享受第三方保险待遇。而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的社会基本保险。只要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国家工伤保险中心即依法承担劳动者的全部医疗和相关费用

谢谢《悟空向答老师》邀请

用人单位缴纳第三方保险,就是逃避缴纳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四险一金),这是非法行为,甚至可以说是逃避了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非法行为。这应该引起劳动者的高度警惕和重视。

试想:一个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劳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无法和不能缴纳“四险一金”。因为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劳动者个人不缴纳。而用人单位以第三方保险来取代工伤保险赋予劳动者应该享受的法定待遇,这是十分可笑、低级和***的。第三方保险本身是商业保险,而商业保险本身又是社会保险的补充。也就是说,只有劳动者在享受完毕社会基本工伤保险待遇后,才有可能或有机会去享受第三方保险。

而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发生工伤后就无法直接享受国家工伤保险的各项优惠,并由用人单位承担。而用人单位又以第三方保险为由,把工伤员工推给商业保险公司,商业保险公司又以商业保险合同为由,把工伤劳动者推给工伤保险中心,工伤保险中心又以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为由,要求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不过发生这种情况,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又规定,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保险中心先行垫付工伤职工的医药费,并由工伤保险中心责成用人单位迅速补缴和缴纳工伤保险费。

因此,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劳动,务必依法签劳动合同和依法要求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四险一金。

管见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