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非全日制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非全日制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990年工伤条例全文?
职工工伤保险条例全文的主要内容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是什么?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2.这项规定是说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3.符合该条规定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必须在工作时间内;(2)必须在工作场所内;(3)必须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即该意外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具有必然的、直接的因果关系。
雇主责任险由工伤认定吗?要注意什么?
雇主责任险和工伤险是有很大区别的,这两个险我都有购买过,因为你问到认定,首先就提一下:雇主责任险的认定是由承保公司来认定的,它虽然会借助很多工伤认定的资料,比如伤残等级等,但不能说是由工伤部门来认定的,它只是借用了工伤的一些标准而已。要注意的东西还是很多的,简单说几点:
1、只要是能够工伤认定的事故,雇主险都会承保。
2、雇主责任险是由社会上的保险公司设计出来的,而工伤险是由国家社会保障部门设计出来的,所以管理和购买机构都不一样。
3、雇主责任险是用来保护雇主的,也就是老板。怎么说呢?就是这个老板雇佣了好多员工,如果老板买了雇主责任险,那么只要是他的员工出现了各种意外,而这个意外需要到企业承担责任的,那么,都属于赔付范围。
4、雇主责任险和工伤险的赔偿金核算不同,工伤的赔付额度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去计算出来的。至于企业承担多少损失跟它没关系。
而雇主责任险不是按条例去计算的,它是根据企业需要承担的损失来赔付的。当然它会有条款来约定具体核算要求。
一般的提供复印件即可,提供原件也行,但是一定记得事后必须要回,劳动合同原件对劳动者来说非常重要,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明,若以后遇到劳动争议劳动者需要***时,劳动合同原件会派上大用场!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众联雇主责任险-雇主心安:
承保年龄范围16—70岁远高于一般公司的60岁年龄上限
1、加强版:身故80万+医疗20万
雇主责任和工伤认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经常会把这两个概念混淆的。第一,我们解释一下工伤认定的概念,所谓的工伤认定只发生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劳动事故,造成劳动者伤害的,由人社部门的工伤科对该事故是否符合工伤认定作出一个认定的程序。第二,所谓雇主责任,说的是没有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私人之间发生的雇佣,也就是雇主和雇工之间的劳务提供关系。这种情况下,提供劳务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的一般由雇主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上面对两个概念的分析,可以看出两个概念适用的情形和适用的对象是不一样的,不能混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非全日制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非全日制工伤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