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安部工伤保险基金条例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公安部工伤保险基金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工伤的误工期怎么确定?
  2. 工伤结束后能否再做停工留薪期鉴定?
  3.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施行的时间?

工伤的误工怎么确定?

需要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公安部工伤保险基金条例 (公安机关工伤)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在《工伤保险条例》里有关于职工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规定,原则上,停工留薪期不得超过一年,在此期间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如评定伤残等级后,就要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如果没有等级的,那自然就没有相关的待遇了。(该条例第三十三条) 误工期之说在《工伤保险条例》里没有明确提到,有些地方是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GB/T521-2004)的标准去执行的,有的是根据医院开出的诊断证明书的医嘱来执行的。一般情况下,如果不能双方达成共识,可以向劳动仲裁方面提出有关诉求。 另外,劳动能力鉴定中存在护理等级鉴定(即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但不存在误工期和护理期的鉴定。 建议你先和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向当地劳动保障行部门提出劳动仲裁

工伤结束后能否再做停工留薪期鉴定?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并保持原工资***待遇不变的。

公安部工伤保险基金条例 (公安机关工伤)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了还可以再申请延长吗?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公安部工伤保险基金条例 (公安机关工伤)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结束后能再做停工留薪期鉴定,因为工伤情况有的很复杂,有恢复健康慢的情况,也有复发的情况,所以尽管工伤赔付结束,也有还需要修养的情况,如果需要证明身体状况,除了诊断证明外,还有的需要再做健康状况鉴定,可以根据鉴定结果和医生诊断证明再办理停工留薪。

工伤赔偿停工留薪期间可鉴定。在《工伤保险条例》里有关于职工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规定,原则上,停工留薪期不得超过一年,在此期间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如评定伤残等级后,就要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如果没有等级的,那自然就没有相关的待遇了。

误工期之说在《工伤保险条例》里没有明确提到,有些地方是依据《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GB/T521-2004)的标准去执行的,有的是根据医院开出的诊断证明书的医嘱来执行的。一般情况下,如果不能双方达成共识,可以向劳动仲裁方面提出有关诉求。

另外,劳动能力鉴定中存在护理等级鉴定(即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但不存在误工期和护理期的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施行的时间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自2019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的实施旨在规范保安服务行业的管理,提高保安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安全

同时,该条例还明确了保安服务机构和保安员的职责和权利,加强了对保安服务行业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促进了保安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安部工伤保险基金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安部工伤保险基金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