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建筑业民工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建筑业民工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施工工地农民工十级伤残工伤赔偿怎么算?
被评了伤残有三项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没解除劳动合同(意思就是你还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只领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些地方没解除劳动关系也可以领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不解除劳动合同,则暂时得不到。
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4个月工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1个月工资。
而《浙江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十级伤残赔付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7个月工资。
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
工伤保险,政策,赔偿是全国统一,的,还是每个地方都不一样?
离职时候一次性补助金标准是各省规定,其他都是统一的,工伤保险条例第30-39条是工伤保险、单位支付各项赔偿金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工伤保险怎么办理?
首先所在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带合同、身份证、工资表等材料前往社保征缴部门办理社保保险,工伤保险按行业种类划分缴费费率,由用人单位承担。具体手续到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办理
1、时限发生工伤之日起30日内
2、工伤认定申请表一份
3、授权委托书(个人)一份
4、授权委托书(单位)一份
5、劳动关系证明一份
6、委托人***复印件一份
8、疾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一份
9、出院记录复印件 一份
按照规定,社保工伤保险的费用全部都由单位承担,个人是不需要承担工伤保险费用的。
你们老板要求你们自己承担工商保险费用已经违背了社会保险法,你可以去当地社保局和部门举报。
一般来说,社会保险是五险同增同减,药参工伤保险的话,那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也必须一同参加。当然个别省份针对农民工工伤保险有单独的政策,这里不讨论。
用人单位办理社保,一般不需要***原件的。只需要职工***复印件还有劳动合同就可以办理参保。
我是一名人社系统的工作人员,业余时间为大家解答社保方面的问题,如有兴趣可以关注我,谢谢。
工伤保险怎么办理?
我们很多人参加社保的时候,单位都收走***甚至你的户口本,然后到社保进行办理。
其实呢,大多数人社保手续不需要这么麻烦。我们青岛的就业手续现在非常好办,企业只要知道职工的***号,然后在[_a***_]人社局的官网上办理就业手续,五个小时左右,社保系统就会审核完毕,审核完毕了,你就可以办理社保参保手续。
办理完参保手续之后,也是五六个小时你就可以在网上看到他已经在你单位的社保缴费里了。
当然,这仅仅是针对,在社保系统里有个人信息的人。实际上绝大多数人都在社保系统里都有信息,也就是说交过保险。
如果是初次参保,企业在社保系统中录完就业信息,需要到就业窗口进行现场确认的。这时候才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所以要根据实际情况来。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只会越来越进步,办理也会越来越便捷。如果是个人信息大一统的条件下,我们从出生到老去,一张***就足以走天下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建筑业民工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建筑业民工工伤保险条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