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职工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职工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本人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自己承担主要责任的是工伤吗?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负非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是工伤。但从你的陈述来看,你是逆行,应承担主要以上的事故责任,具体应以事故认定书为准。如果没有报122,事故责任也就无法认定了。所以你如果不是工伤,住院期间就不能按工伤对待。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劳社部函〔2004〕256号):“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他机动车事故造成的。人社部发〔2013〕34号 :“非本人主要责任”的认定,应当以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的生效裁决为依据。
2021工伤保险全文?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员工在公司宿舍自己摔伤,是否算工伤?
能证明是工作原因受伤就可以认定工伤,如果你工作任务、范围包括在宿舍内完成的项目,而且是因为在宿舍完成工作任务造成的,就可以去申报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员工和职工有什么区别?
员工和职工这两个词,在某些情况下,其意义完全一样,他们相互之间可以互换;而在另外一些情况下,他们的含义却各不相同。他们之间并不存在什么包含与被包含的差异,也不存在外延大、外延小的本质。
一、什么情况下他们的含义是完全一样?
1. 旧时劳动法律法规。在2005年以前关于劳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谈到企业的员工时,都用了一个固定的词语“职工”。比如在2003年***院公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中,就使用了“职工”一词,来代表各个企业的员工。
2.国有企事业单位对劳动者的称谓。国有企事业单位,由于受以往国家对于劳动者称谓的影响,对于“劳动者”的称谓,多使用“职工”一词。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发达地区的企事业单位,多用“员工”代表劳动者的含义,而北方的一些企事业单位还在沿用“职工”一词,代表劳动者的含义。
3.老板是老辈人的企业。有些老板是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他们基本上都把企业的劳动者都称为“职工”。比如是华为,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还把劳动者称为“职工”。
4.现代的企业多已经用“员工”代替了“职工”这一称谓,而国家的法律法规把职工和员工都统称为“劳动者”。
所以,职工、员工本就是同一个含义,只是有不同的时代烙印而已。尤其在新旧时代交替的时期,有些企业用员工,有些企业用职工,但含义是一样的。而法律法规从2005年以后的用词都统一使用了“劳动者”代表员工或职工的含义。
二、什么情况下职工和员工的含义不同?
1. 企业的规章制度下。从本质的含义来看,职工更倾向于一个集体名词,而员工则更倾向于个体名词。比如在一个公司的文件中,可能会出现“员工关系”的词汇,表示一个企业里员工与员工、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总和,但我们绝不会用“职工关系”这样的词汇当做“员工关系”来讲。
职工和员工的定义。
员工是指单位中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包括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以及代训工和实习生。
职工的范围相对较小一些,职工是指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
按照最早的定义,职工实际上是包含了职员和工人的称呼。职员一般指的是非侵入劳动者,也就是脑力劳动者,而工人是以体力劳动者为主。在建国初的劳动保险条例和劳动保险条例实施草案上有相应的区别,比如女性职员的退休年龄设定是55周岁。现在也有相应的区别,比如一些管理岗位上的女职工,退休年龄也是55周岁。
两者的主要区别是,职工是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劳动者,员工则是单位中的全部关系的人员,员工范围更大一些。
感觉差不多,为什么说员工的范围大一些呢?因为一些代训人员和实习生他们不是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所以不应当属于职工。另外,像企业还存在着一定的劳务工。他们挣得收入不是工资,而属于劳务费。
职工的各种待遇要受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管理和约束。工资,主要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大项。
所以说,职工是属于员工的一部分,非职工的员工待遇是不如职工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职工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职工指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