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第19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的第19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及实施细则?
  2. 工伤认定过程中什么情况下做关联疾病鉴定?
  3. 工伤认定调查做笔录以后还要申批吗?
  4. 参公单位人员受伤由哪个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及实施细则?

当在工地上班发生工伤时,要获得工伤赔偿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由于包工头是个人,双方之间是形成的最大可能被认定为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工伤赔偿主张就难以实现,当找发包单位,发包单位将以种种理由譬如不是其单位员工等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19条 (工伤保险条令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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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种情形的工伤赔偿,发包单位应该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在工伤发生时应立即报警,送医救治。

工伤认定过程中什么情况下做关联疾病鉴定

工伤认定不做关联疾病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19条 (工伤保险条令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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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认定中不对关联疾病进行鉴定,只是对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是否工伤作出决定。工伤职工因为工伤引发的疾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工伤认定之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工伤认定调查做笔录以后还要申批吗?

做调查笔录是对事故发生的情况进行调查,是人社局进行工伤认定核定事实的过程,人社局还要根据调查的证据,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参公单位人员受伤由哪个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您好,首先您要到专门机构做工伤鉴定,根据鉴定,与用人单位协商,或***!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没有作出限制性规定,即没有规定是否有劳动合同,在没有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证据规定,对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可以***取书证、物证和证人证言等证明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的第19条 (工伤保险条令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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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从工伤认定的举证责任分析,对事实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应当在用人单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对是否是工伤,不仅是事故情况的举证,还应当是劳动关系的举证。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与其不存在劳动关系,则不是工伤,因此,有关劳动关系的证明责任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从工伤认定的法定救济程序分析,对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权由人民***行使最终确认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关于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人民***也应当首先对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进行确认,在此基础上对受伤的事实进行审查;另外,在工伤认定结论中实质就包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关系的确认,***对工伤认定结论的审查,也就包含了对事实劳动关系确认的审查,因此,对事实劳动关系的最终确认权在人民***。

简单的说就是。。。工伤认定鉴定结果出来之后,您对结果不认同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或***!最终决定权在***。。

你没签订劳动合同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都可以。

***审查。分析。。。然后判决。民事案件主要是。。。先通过协商。协商不成再判

希望能帮到您

o(∩_∩)o...一定要赢。。。加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的第19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第19条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